毒品還是管制藥品 (Street Drug? or Restricted Drug?)

相信大家都有看到這則新聞, 藥局買安眠藥 送驗裡頭竟摻毒 誇無副作用孕婦也能吃 竟有毒 女控長期服用 導致行為異常 消費者指控 藥局喊冤 .. 這麼長的標題是怎樣? 講了三百次,處方用藥就是處方用藥,又是管制藥品,到最後賣了就是有這一堆問題.. 文中提到這些 "假的...


相信大家都有看到這則新聞,藥局買安眠藥 送驗裡頭竟摻毒 誇無副作用孕婦也能吃 竟有毒 女控長期服用 導致行為異常 消費者指控 藥局喊冤..

這麼長的標題是怎樣? 講了三百次,處方用藥就是處方用藥,又是管制藥品,到最後賣了就是有這一堆問題..

文中提到這些"假的"安眠藥物化驗後內含"四級毒品" (新聞畫面寫出Loazepam與Diazepam)..

果然是語不驚人與不休,原來我們每天調配發出的是"毒品",嚇死人了,那我們不是每天在販毒,病人把這些藥帶回家是運毒囉..

Diazepam,Lorazepam與Zolpidem (Stilnox;史蒂諾斯) 都屬於"四級管制藥品"是醫師處方用藥,正當理由使用,攜帶並沒有犯法喔!!

附註: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98年5月20日修訂),上述三種藥物稱為"四級毒品",但一般我們並不會稱這為毒品,所以在不同法條上的用語確實有差異

第4條: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8條: 轉讓第四級毒品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11條: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少年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不適用前項
規定。

謎之音: 賺的不夠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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